各班级:
根据2024《学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已有序开展,现就一些注意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1.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获得单项奖中的“学习勤勉奖”。
2.由学院推荐和学生个人申请结合进行评奖。学生在上一学年度劳动积极性高、劳动积分在全院名列前茅的可推荐获得“道德风尚奖”。
3.“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自强不息奖”“创业实践奖”4个单项奖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由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后最终确定。自强不息奖与国奖、国励、其他单项奖不可兼得。
4.敬文书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本学院进行,书院学生单项奖(学习勤勉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和优秀个人的评定工作在敬文书院完成。
5.劳动积分以学院本年度的公示结果为准。
6.综测评奖通知发出后仍未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在评奖评优期间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7. G1优秀、良好者在全班(既全专业)的比例分别不超过30%、60%。
8.三年级以上(包含专转本)学生,CET-4考试成绩未达到控制线,奖学金等级下降一等级。
9.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G1良好以下、单科不及格、体育不符合要求、劳动积分低于8分、评奖年度受到处分且还在处分期)。
10.如评奖期间受到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11.体育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评:①体测良好以上; ②体测合格,同时体育课出勤(两学期均达到0分及以上)和课外锻炼次数(两学期均为5分)符合要求; ③大四学生体测达到合格;④体测免测。
苏州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