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杯奖学金是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研究生精诚杯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标准
研究生精诚杯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年度共有名额10人,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机械工程学院参评名额为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前学年研究生精诚杯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含警告)仍未解除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延长学习年限者。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1.个人申请(11月11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递交附件1《研究生精诚杯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精诚杯奖学金学院初审汇总表》、本年度申报人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佐证材料(要求与本年度学业奖学金一致)。电子稿发送至578872434@qq.com,纸质稿送至机械工程学院楼402张老师处。
2.学院审核(11月13日前)。
3.材料报送(11月19日前)。
4.校级评审并公示。
5.表彰发放。颁发奖学金证书,奖励金额发放到研究生与财务处关联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