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管理效能,根据相应管理权限及工作程序,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院长助理选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选优配强学院领导班子,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年轻化。强化干部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与管理效率,营造有利于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组织环境和成长平台,推动学院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有利于推进学院工作与培养优秀后备干部相结合;权责对等、按岗选人。
三、选聘岗位及聘期
本次选聘岗位为院长助理,拟聘任1名。
四、选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高,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与大局意识,作风正派,心胸开阔,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
2.品行端正,立德树人,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任务,群众认可度高。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依法依规办事,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协作,务实创新。
4.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不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来学院工作满3年(2023年3月1日以前来学院工作)。
五、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通知,公布选聘岗位、职数、条件、职责及选聘办法,并做好组织动员。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填写《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助理选聘自荐表》(附件1),于2026年3月9日前将纸质件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0512-68321667
3.审查及意见征集。学院党委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教师代表开展民主测评及征集意见。
4.确定拟聘人选。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拟聘人选。
5.公示。拟聘人选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任,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