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浏览:

各同学,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奖励激励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苏科〔2024〕101号),现开展2024年校级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

校级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应同时为我校2023年、2024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人数不超过学院应参评人数的3%。

同一学年内,申请校级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

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50%,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综合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性劳动,学年劳动积分不低于8分,体侧要求与综合奖学金一致。

二、名额和奖励标准

名额:4个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请与评审

同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见学生手册《苏州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四、申报及评审

1、学生申请。11月28日前,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份,提交至机械工程学院401办公室陆老师处,并填写在线报名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VnRHa1lTYmJlak5T?tab=000001。

2、学院评审公示(11月29日-12月3日)。学院奖学金评审交租,对所提交申请的贫困大学生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拟评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学院上报(12月4日)。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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