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4年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
二、参选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三、参选要求
(一)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二)品德修为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三)在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技、见义勇为、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事迹,具体体现在: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性劳动,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社会实践经历丰富,积极参与国家发展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3.专业学习成绩突出;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在相关领域学术期刊发表有较大影响力的论文和高质量科研成果;在科技、发明等专业比赛中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
4.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实战经历,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过突出成绩;
5.具有见义勇为精神,为保护国家、学校、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有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
6.具有“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和顽强拼搏、奋发图强的感人事迹,体现“受人滴水,感恩回馈”的社会责任;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为父母排忧解难、代父母担当家庭责任,阳光向上、奋发有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四)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原则上已获得我校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参评。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3.所获奖项和荣誉均要求是在我校取得。
四、参选方式和材料报送
(一)学院推荐或学生自荐。
学院推荐:学院将于11月11日前,开展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审,按照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复审,线上投票、评审团综合评定等环节,最终拟定授予10名同学年度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学院优先从本年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审获奖人选中推荐。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愿自荐的学生可将自荐材料于11月11日前直接报送学生工作处指定邮箱xsc@usts.edu.cn。自荐不限名额。
(二)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事迹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2.校级及以上获奖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核,报送获奖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名应以奖项名称命名。
3.个人事迹自述短片。时长控制在3-4分钟,转换成flv格式。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
附件:《2024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