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大学生群体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二、参选对象
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我院共有1-2名的名额择优推荐。
三、参选要求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参与重大活动、主题教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六)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原则上已获得我校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参评。
(七)本年度拟推荐的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原则上从“育星计划”优良学风宣讲团成员中产生。
四、参选方式和流程
(一)学生自荐(10月22日前)。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愿自荐的学生,于10月22日前填写附件1: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校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发送至517994415@qq.com。
(二)学院推荐(10月28日前)。
(三)校级初评(11月6日前)。
(四)风采展评(11月27日前)。
(五)宣传表彰(明年3月前)。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5日